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监理公司及勘察设计企业:
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现已进入查漏补缺阶段,但至今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未及时开展普查对接工作。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意义重大,对促进企业发展尤为重要,请你们高度重视。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将于3月15日完成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尚未到注册地街镇开展普查登记的企业务必在2014年3月7日前携带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表”(2013年资产负债表、资金表、利润表)和“一章”即企业公章(注:“三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三表”提供原件)到注册地街镇作普查登记(各街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络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各街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络表及建委对口街镇人员联络表
2.单位普查表(通用表)
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
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