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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第1期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来源: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03-04 14:52:10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4年3月15日

  第一批,上午9:30-11:30;第二批,下午14:30-16:30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共设3个考区,分别是南宁考区、柳州考区、桂林考区,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1.南宁考区

  (1)南宁考区设3个考点,分别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和南宁学院(南宁市龙亭路8号)。

  (2)南宁、百色、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贵港、崇左等8个市的考生在南宁考区参加考试。

  2.柳州考区

  (1)柳州考区设1个考点,即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柳州市屏山大道262号),联系电话:0772-2521045。

  (2)柳州、来宾、河池等3个市的考生在柳州考区参加考试。

  3.桂林考区

  (1)桂林考区设1个考点,即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联系电话:0773-3603773。

  (2)桂林、梧州、贺州等3个市的考生在桂林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知

  (一)考试纪律

  1.考试使用单人单桌标准考场,以纸笔闭卷作答方式进行。

  2.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凡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2年内均不得参加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3.禁止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考试必备文具

  1.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铅笔、橡皮、水性笔、钢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及其它纸质材料。

  2.考试用笔作答要求

  (1)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时,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

  (2)考生作答的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纸上无效。填涂考生准考证信息和答案时,必须使用2B铅笔、按答题卡上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填涂;

  (3)因考生未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位置错误导致无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考试分值比重

  1.考试分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A类、B类、C类),每类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部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专业部分由考生根据所报考的类别选择作答。

  2.分值比重

  (1)A类,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法规内容占70%,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内容占30%;

  (2)B类,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法规内容占50%,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内容占50%;

  (3)C类,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法规内容占30%,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内容占70%。

  三、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监考员检查核准,按要求在诚信承诺书“本人姓名栏”签字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二)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得退出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铅笔、橡皮、水性笔、钢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及其它纸质材料。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寻呼机、移动电话要切断电源,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条形码粘贴要求:考生须核对姓名、报考类别等信息,无误后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内正确粘贴条形码。

  (五)答题卡填涂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时,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考生准考证信息和答案时,必须使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填涂,因考生未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位置错误导致无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答案写在试卷纸、草稿纸上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凡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2年内均不得参加各类考试。

  (八)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检查、清点、收卷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考试科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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