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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核准办事指南

来源:楚雄建设网 2014-03-12 13:59:30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核准

  2、办理单位: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办理窗口: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联系方式:0878—6160859 0878—3013013

  7、投诉电话:0878—6160856

  (二)审批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

  2、《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3、《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领取材料:

  1、在网上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ynjst.gov.cn

  2、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表格。

  3、到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表格。

  第二步: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楚雄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有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并在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步:审查申请材料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组织对申请材料及现场进行审核,在相应的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四步:领取审批决定

  申请人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决定和相关资料。

  (四)申请材料

  1.综合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验资报告证明;(3)企业章程的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5)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复印件;(6)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任职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7)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复印件(只需提供足以证明年园林绿化工程产值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营业税票);(8)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复印件,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以及企业办公地点自有证明复印件,或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9)购买相关工程设备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2.人员资料:(1)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和云南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复印件;(2)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和上岗证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五)资料格式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从网站下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后填写打印的书面资料)

  (1)申请表不能用铁钉装订,封面不能用塑料皮封面。

  (2)申请表须按规定填写完整,填报企业不得改动表格的格式。

  (3)申报书面资料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内容为填制好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表格)。

  2、附件材料(一套)

  (1)附件材料规格均为A4(210×297mm)型、70克以上的白纸,封面为纸面软装(胶粘或线装),不得用金属钉、塑料皮。封面上书单位名称。申报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及页码编号。

  (2)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册装订:

  第一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资料(资料每一类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册:财务及统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安全评估资料(目录加盖公章)。(新办企业无施工资历的可不必准备该册资料)。

  第三册: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机械设备及其他资料(目录加盖公章)。

  以上每册装订厚度超过1cm时,应按平均页码设分册。

  (3)附件中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都应有单位认证,并在分册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