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节能〔2014〕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规范改造项目能效测评工作,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予发布试行。《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试行6个月,试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主编单位反馈。我局于2013年5月发布的《节能改造设计与实施方案审查要点》与《导则》不一致的地方,以《导则》为准。
联系人:龚春城,电话:83785641。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技术导则(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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