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领取2014年第7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04-02 16:36:43

  下列建造师的延续、变更、遗失补办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补办通过人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

  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属地为中山市、汕头市的企业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属地为深圳市的企业统一到深圳市住建局培训中心领取。

  下列(附件7)和(附件9)中的建造师由于执业证章有效期已到,取回变更注册证书后,提交续期注册材料,待续期注册通过后再发放新的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04月01日

  附件:

  1、2014年第1批二级临时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人员名单10人

  2、2014年第3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370人

  4、2014年第3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608人

  5、2014年第3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252人

  6、2014年第3批二级临时建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6人(做印章)

  7、2014年第4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16人(不做印章)

  8、2014年第5批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495人(做印章)

  9、2014年第6批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67人(不做印章)

  3、2014年第3批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人员名单9人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