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第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4月27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存在疑义的,请于公示期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临平人民大道650号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 311100
联系人: 赵云峰 曹静
联系电话:8624354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4.21
附件信息:
< alt="" src="http://jzcx.yhjsj.gov.cn/Images/FileTypeImage/doc.gif" width="26" height="25"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