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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意见

来源:枣庄建设信息网 2014-04-23 14:34:49

  枣建节字 [201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整体寿命,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我市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是指集保温隔热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同步一体化施工,墙体不需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相比传统的外墙外保温技术,该项技术不仅具有保温抗震性能好、施工方便等优点,而且实现了与建筑墙体同寿命,不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维修、更换,能够有效避免外保温工程存在的空鼓、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推广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对于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技术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工程实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发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工作,提高建筑品质,减少资源消耗,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示范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八至十二层小高层住宅和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住宅,应当采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2014年应用面积比例不低于40%,力争2015年应用面积比例不低于60%。其它新建民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能够使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当优先使用。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的工程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应用规模。

  四、示范重点

  目前,省里已经确定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结构体系、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非承重砌体自保温结构体系、承重混凝土多孔砖自保温结构体系、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居住建筑夹心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等为重点推广的一体化技术。各区(市)要根据当地情况和条件,应当在本地建筑市场选择使用以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工作,将建筑节能与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各区(市)政府节能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体化技术应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自职责,确保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市)要发挥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示范工作,研究出台符合本辖区实际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执行一体化技术产品专项认定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未获得专项认定的不得作为一体化技术产品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对一体化技术应用项目,各区(市)要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省里已发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审查和施工,严格执行一体化技术体系使用的保温板、砌块等组成材料见证取样抽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应用效果。

  (三)强化舆论指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程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开发、设计、施工、质监、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并适时开展政策宣贯等活动,提高其应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在应用推广中出现的问题。

 

  枣庄市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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