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1家叁级园林绿化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5月1日之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或局监察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便于查实。在5月1日之前未提出异议,我局将如期审批。
联系电话:0527-84396263;0527-84387568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报资质 |
1 |
宿迁市常青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顾明爱 |
园林绿化企业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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