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做好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05-05 16:35:25

  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办:

  为持续推进平安工地长效机制建设,交通运输部已启动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函》(质监安函[2014]7号)要求,请各项目结合“平安工地”活动开展、示范创建、考核评价取得的成效,突出项目建设规模、施工工艺、作业风险等情况和安全管理的突出经验,进行交通部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申报。省厅将根据项目申报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筛选报部示范推荐项目。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交通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函》(质监安函[2014]7号)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认真填写 “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推荐表,加盖项目办公章后于5月5日前报我站,同时附电子版。推荐理由可另附页。

  2.安排专人负责,领导督办,认真做好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活动总结工作,要重点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管理特色及成果的现场图片资料,归纳总结项目安全管理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3.省站联系人:程菊花 联系电话:86610329

  电子邮箱:4238533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函》(质监安函[2014]7号)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4月1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