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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4-05-07 17:18:0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要求,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站(http://www.hngcjs.net)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9日。如对企业申报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资质受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原资质受理部门印章后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原则上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企业不应随行,如委托企业报送的,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450046

  联系电话:0371-66257329

 

 

  附件:2014年第二批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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