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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4年上半年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4-05-28 16:55:36

  湛建质〔2014〕3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行业质量、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解决当前各责任主体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今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4〕439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建质〔2014〕2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从5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人员

  我局从市质监站、安监站和部分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监理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检查。

  (一)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检查内容

  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项目施工、监理管理人员的配置与责任落实情况;

  3.材料进场检验与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4.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5.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内容

  1.各责任主体管理人员的到位及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外排脚手架(重点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的实施管理情况;

  3.文明施工及工地消防的实施管理情况;

  4.对在2013-2014年以来所发生过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程施工监理方面的检查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情况;

  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进行审查验收和见证取样制度实施情况;

  4.下发隐患通知和隐患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日程安排

  (一)2014年5月26日至6月2日:各在建工地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二)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市检查组对市直工地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在建工地进行检查;

  (三)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市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在建工地进行抽查。

  四、检查方式

  (一)现场查看;

  (二)查阅资料。

  五、几点要求

  (一)各在建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中使用质量、安全及监理检查表格,并如实填写检查情况,项目经理和总监必须亲笔签名。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县(市、区)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须在市检查组检查时上交。

  (三)这次检查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给予从重扣分和通报批评。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表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陆富昌 3588050、13902502963;杨程越3588060、13828280425)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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