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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河南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4-07-08 11:23:48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和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业总产值和建筑业增加值分别以年均增长26.5%和14.7%的增速发展,2013年分别达到7003.2亿元和1845.79亿元,其中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7%,在全省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排在第4位,建筑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凸显。当前,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正在强力推进,全省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正在加快,建筑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依然存在行业发展动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需要全面深化建筑领域改革,激发建筑业发展活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行业改革,加快实现转型升级,切实做大做强建筑业。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改革为动力促发展,以改革强实力促转型,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全行业经济效益和技术装备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建筑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发展目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诚信的建筑市场;强化现场市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调整建筑产业结构,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申报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延续(含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升级、增项工作实行直通车制度,并明确建设工程企业涉及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重新核定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请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2. 提高对注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注册流程,减少注册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动注册监理工程师分级设置和管理。调整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将注册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5年。
       3. 深化建筑业企业机制改革。引导建筑业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企业深化股权改革,优化股权配置,建立股权活力流动、股东进退有序的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动力。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推进行业结构升级。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培育一批专业特色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业企业,培育一批有良好技能的建筑劳务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发挥优势,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支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探索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推动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相融合,加快建立高效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
       2.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支持鼓励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集群。支持骨干企业增强相关领域施工能力,发展成为大型工程承包商。骨干企业列入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的,参加投标时无需进行资格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支持基础条件好、技术实力强、具备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相关部门认可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技能鉴定机构,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和技能培训鉴定资格。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创优创新,对骨干企业在BIM技术应用、环保节能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工法创立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在国家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和省长质量奖、中州杯、安全文明工地、中州平安杯评选及科技项目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创立等方面予以优先受理和推荐。完善“优质优先、安全文明优先”的激励政策,强化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奖等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作用。优先培育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及省科技攻关、示范工程专项奖励支持。
        3.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加快向技术公司、专业公司转变,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立足房建、市政等传统专业基础上,向钢结构、玻璃幕墙、电子电信等高利润专业领域拓展。支持我省防腐、防水等专业优势企业做精做专,拓宽市场空间。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管理方式上逐步开辟绿色通道。
      (三)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1.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途径,引导建筑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各个产业链,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生产能力和施工水平。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和施工机械化水平。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通过试点带动发展。
        2. 推动绿色建筑。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推动建筑垃圾有效处理和再利用,控制建筑过程噪声、水污染,降低建筑物建造过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建立房屋建筑的绿色标识制度,对获得绿色星级标识的建筑除享受国家及地方政策支持外优先推荐绿色创新奖。
        3. 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积极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实现设计施工相融合,形成设计、采购、施工等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为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创造环境。
      (四)提升建筑产业技术能力和人才素质
       1.增强建筑业技术研发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协同创新,引导和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技术需求项目产学研合作对接,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建筑企业集聚。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强化品牌带动和标准引领,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企业。
       2. 积极推动新技术推广应用。研发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支持企业将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应用到大型复杂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相关技术研发和实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对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节约项目投资的,建设单位应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奖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营业额或产值的比例应不低于0.5%,可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研发。
       3. 切实培养建筑行业人才。强化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保障,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积极引导企业落实我省关于引进高端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内技术高超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创建一批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等机构,充实“河南省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库”。鼓励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措施,稳定企业人才队伍。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2项以上省级最高工程质量奖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推荐参加建筑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
       4. 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组织开展企业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确保职工培训经费到位,坚决杜绝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的现象。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现场各类施工技术管理和技能人员配备,推进施工管理体系化、规范化。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发展,定向培养现场专业人员和关键技术工种工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劳务分包为主要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信息化管理,维护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积极与省外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签订合作协议,为我省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联盟。加强与商务部门配合,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和帮助有实力、专长的企业及时获得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等经营资格。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加大对“走出去”企业保函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投标、履约等工程担保保函服务,积极探索企业获取国际保函的途径。
      (六)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
       1. 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按照全国建筑业改革的总体安排,抓紧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改革,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由投资者自主选择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自主选择工程交易活动的场所,并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重点监管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遏制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促进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工作。
       2. 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整合现有监管资源,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加快推进全省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动态记录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实现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平台软件开发,12月底前组织洛阳、许昌、信阳3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2015年7月起扩大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全省。
       3. 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对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实行记分公示和信用评价,逐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实现市场优胜劣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发挥诚信和担保等市场机制作用,遏制低价抢标行为,加大违约失信的经济成本。用保函代替各类保证金、押金,减少企业资金成本。探索业主责任保证担保,从源头建立和完善业主市场行为监督机制,防止工程款拖欠的发生。多措并举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违法发包、肢解发包、转包、转让工程业务、违法分包与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提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能力。
       4. 营造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除本省企业参与全省建筑活动中的各类备案准入障碍,建立统一开放、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应当依法监管的各类工程必须纳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依法办理建设手续,不得以重点工程和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程等理由逃避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七)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从监督实体工程质量安全向监督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转变,从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向监督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转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把“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增强质量安全检查的实效性。突出重点实行差异化管理,重点加大对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和设备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逐步推广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实行工程优质优价政策。推行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技术,强化施工质量安全和现场扬尘控制动态监管,提升建筑施工管理的科技水平。
       2. 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现考评与施工项目日常监管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市场和现场管理脱节的问题。2015年底前各地开展标准化评价的施工企业应达到当地施工企业总量的20%。
       3. 推进企业风险预控管理。落实工程风险防控投入,推动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风险预控管理转变,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省选择8-10家试点企业开展风险预控管理。
       4. 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逐步强化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四、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做好对建筑产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强化建筑业统计与动态分析,不断推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2. 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探索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示范。试点地区和企业要积极推进工作,及时沟通交流,总结经验。
      (1)选择林州市为建筑业发展综合试点市,探索建筑业发展过程中综合配套政策的创新与落实。
      (2)选择洛阳市、许昌市、信阳市为建筑市场监管试点市。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强化对建设单位行为监管,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
      (3)选择郑州市和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质量安全风险预控试点。通过试点企业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质量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覆盖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对自查、上报、控制危险源、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4)选择新乡市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丰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通过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企业设计、施工、生产等全过程技术管理体系,总结推广成熟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
      (5)选择郑州市、新乡市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试点。通过完善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健全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6)选择兰考县、固始县为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试点。通过“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集中培训建筑务工人员从业技能,加强务工人员法律和维权知识教育,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提高务工人员输出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致富能力。
       3. 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注重调查研究,了解企业诉求,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政策体系,落实为企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企业问题办理机制,健全企业问题台帐制度,落实企业问题转办通知单、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
       4.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建筑业行业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完善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作用。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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