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对吉林省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6家注册类人员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3个月,至2014年10月31日止。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将给予降级或撤回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望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查找自身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材料报省招投标管理处。
附件:限期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9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