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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整改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2014-08-04 11:31:58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对吉林省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6家注册类人员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3个月,至2014年10月31日止。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将给予降级或撤回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望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查找自身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材料报省招投标管理处。

  附件:限期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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