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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做好2015年建设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赣州规划建设网 2015-01-26 14:45:46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南康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处),大余县城管局,中心城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建设行业生产安全,在贯彻落实好局安委会《关于做好2015年建设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安办函[2014]9号)文件要求的同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安排,深入开展以高支模、深基坑、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巡查、检查,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局安委会近期将组织质量安全督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抽查督查,重拳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城镇供水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安全督查工作方案,深入供水企业实地督导,严格执行《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及安全生产月报表》制度;供水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当做第一要务,厂长(经理)亲自抓,强化安全管理部门力量,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确保每个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源水的监控,对水厂的取水设施、净水设施和工艺系统、供水输配系统、监控防毒系统等强化管理;要规范液氯等化学药品的监管,做好领取、使用记录,明确专人保管;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物资储备。

  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安全监管

  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除患,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消除。重点检查: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进行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的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污水处理厂变配电设备的操作条件、电气设备的安全用电、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安全规则、消化区的防爆防火、鼓风机房的防噪措施、污水污泥池的防人落入措施、下井下池的防毒措施、格栅垃圾和沉砂池沉渣区域卫生条件。

  四、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县、乡、村” 三级联动机制,强化建筑主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圈梁、构造柱、门窗过梁等涉及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检查工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组人员要积极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建筑材料检测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检查乡镇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书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质量安全。

  五、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燃气、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突发事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建筑施工现场要制定春节期间停工、复工计划及值班安排,于2月10日前报送至当地安监站(中心城区项目报各监督组);对于春节期间仍施工作业的项目基本信息由各县(市、区)安监站统一报市安监站。邮箱:895317788@qq.com。

  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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