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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做好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赣州规划建设网 2015-08-17 10:42:23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南康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处),大余县城管局,中心城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市府办《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15〕215号)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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