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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南通人事考试 2015-09-01 14: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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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人社考〔2015〕3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2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11月8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7日上午09:00~11:30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11月7日下午14:00~16∶30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11月8日上午09:00~12:00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11月8日下午14:00~17:00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2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工作年限及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采用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是国家报名系统唯一服务网站,相关报名链接请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查看。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新设立的考试,不是原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延续。2014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应试人员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不能与新考试合并管理。参加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全部为新考生,2015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没有老考生,所有报考人员都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报考资格。
    (一)报名组织方式:
    我省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将采用统一网报时间及统一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报名方式。
    1.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7日
    支付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0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9月22日前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点具体审核流程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资格审核处”审核;
    步骤二,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人事考试E038窗口、E074窗口(工农南路150号)。

    (四)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空白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准确填写清楚“该同志从事工作已满***年及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已满***年限”的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6)报考免试级别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职称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外省外市职称须同时提供职称批文及职称申报表)。
    2.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相关材料。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报名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5年11月2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的购买事宜,可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 010-88653358)联系,或与当地计划出版社销售书店联系。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9〕57号、苏财综〔2009〕37号)的规定,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按每人每科7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按每人每科8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的一年内的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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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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