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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用地许可审批事项指南

来源: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09-17 14:22:37

   一、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二、申请条件

  (一)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划定红线图;

  (二)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一)移植砍伐树木:

  1.树木修剪、砍伐、移植申请表(1份);

  2.修剪、移植、砍伐树木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理由(1份);

  3.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章的施工总平面图(1份),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明需要修剪、砍伐、移植的树位、树种、规格和绿地面积。

  (二)临时占用绿地:

  1.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申请表(1份);

  2.临时占用绿化用地书面申请报告(1份),并明确占用绿地期限;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平面图(1份);

  4.项目工程需临时占用绿地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1份);

  5.临时占用绿地期间,采取的保护绿地植被措施,后期绿地恢复方案(1份)。

  四、办理程序

  (一)移植砍伐树木:

  1.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审查单位(个人)上报的树木修剪、砍伐、移植资料,询问有关情况;

  2.资料齐全,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3.承办人员会同申请单位(个人)现场查看,核实树种、数量、高度、胸径大小,确定修剪、砍伐方式,指定移植新栽地点,保证成活率;

  4.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个人)缴纳费用后,申请单位方可动工;若不同意告知其原因。

  (二)临时占用绿地:

  1.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审查单位(个人)上报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资料,询问有关情况;

  2.资料齐全,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3.承办人员会相关科室、申请单位(个人)现场查看,核实占用绿地范围、面积、占用时限,各类乔、灌、花、草和地被植物的品种、数量及规格,审查保护措施及恢复方案;

  4.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个人)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发放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证;若不同意告知其原因。

  五、办理地点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委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雅安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0835)2361558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8282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审计科 (0835)2221705

  办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用地许可事项流程图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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