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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指南

来源: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09-17 14:42:42

   一、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二、申请条件

  已办理完规划审批手续。

  三、申报材料

  1.城市道路上建设各类市政管线申请报告(收原件1份);

  2.地形图、现场实景图片一份;

  3.已审查完成,并加盖公章的施工图一套;

  4.桥涵原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收原件1份);

  5.施工图(收原件2份);

  6.施工组织设计图(收原件1份)。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上述申报材料在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申请。

  2.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资料预审,技术资料预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勘验,并提出资料预审和现场勘验书面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

  3.窗口领取审批意见。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0835)2361558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8282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审计科(0835)2221705

  办理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流程图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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