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标办:
为加强对各市(县、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规范招投标监管行为,提高我市招投标监督整体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招标投标规范化建设,依据扬建招(2010)13号《关于建立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巡查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市招标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监督例行巡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5年6月1至2015年11月30日进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依法履行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能情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情况,招投标代理机构、有形交易市场和招标人、中标人依法进行招投标和守法履约情况。详见检查附表。
三、检查时间安排
12月中下旬
联系电话:0514-87903750
电子邮箱:it3650@163.com
附:1、2015年招投标检查用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 |||
通知附件3.doc | 通知附件1.doc | 通知附件2.doc | 通知附件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