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1号,附件1)要求,认真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现就做好2015年我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联系表》(附件2),于2016年1月30日前传真至我厅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处。
二、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http://zbdltj.mohurd.gov.cn),如实填报201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企业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于2016年3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
四、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网站所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往年相同,如有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351-3580010(传真)
联 系 人:侯嘉丰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1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