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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成都市建设领域招投标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6-01-15 09:57:15

 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成都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经研究,决定建立成都市建设领域招投标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招投标知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四川省评标专家委员会专家;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员;

  (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甲级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施工单位任职满2年的分管招投标负责人。

  二、专家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并按规定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若有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自身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可一并附上。

  (一)单位推荐。由符合条件人员的所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勘察设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等),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组织填写《成都市建设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填写《成都市建设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请表》,并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专家资格认定

  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统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专家条件的,颁发成都市建设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资格证书,纳入成都市建设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其他事项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对专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五、申报文件报送

  (一)报送地点:市造价站(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

  附件:成都市建设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报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联系人:彭亮;联系电话:8663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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