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等规定,经我局审查,核准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期一年,资质证书编号:暂001636300001),现予公布。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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