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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新增评标专家的通知

来源:临沂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 2016-04-08 10:05:29

 各县区招标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队伍建设,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经省招标办研究决定,近期拟新增一批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资格基本条件

  1、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注册职业资格分级别的应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2、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新增评标专家申请资格时间

  1、新增专家端口于3月31日开放,拟于5月上旬关闭;

  2、市招标办于5月1日前完成初审,并通知通过省级审核的专家申请人,进入个人信息页面下载题库,准备参加招投标法规知识测试。

  三、资格申请的方法和程序

  进入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网 (www.sdzb.gov.cn)→山东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资格管理平台→专家用户登录,然后根据系统提示注册自己的信息。

  四、下列人员不得申报评标专家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职国家公务员;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员;

  4、有经济犯罪历史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历史人员。

  联系人:袁宝欣 电话:7673702

  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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