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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6批审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6-06-01 14:22:55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企业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现研究决定,将近期9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2016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6批审查结果汇总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窗口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两副)邮寄至市县主管部门,市县主管部门收到后立即通知企业领取;中心安全窗口不再办理领取手续。咨询电话:025-51868215(朱曙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郑重声明

  近期,有不法单位或个人,以协助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由,并以“包通过”、“与住建部或住建厅某某部门有直接关系”、“提前告知审查信息”等幌子进行诱骗,非法收取中介费;或者以某某办公室、某某组委会名义,不正当收取“重质量、守信誉诚信施工单位”宣传评审费;或者通过信息技术非法模拟我中心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冒充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能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办理等方面的服务。

  为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许可部门,始终秉持“依法公正、廉洁高效、优质便民”的宗旨,竭诚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各环节,规范服务、廉洁自律,并承诺: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活动;三是严格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办理。欢迎大家监督。

  如发现有上述非法行为或有违我中心承诺时,可向我中心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如果涉及我厅职工,请及时举报或报案。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利用网络识别、实地核查和信用管理“黑黄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人员和项目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依法联合严惩企业和个人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贺志良 025-51868697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附件:
安全许可证公告名单20160531(1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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