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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颁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程》的通知

来源:天津建设网 2016-07-27 10:59:27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规范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作业行为,保证养护、维修的质量,确保养护维修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对《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程》(DB29-114-2005)进行了修订。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准《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程》(DB/T29-114-2016)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原《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程》(DB29-114-2005)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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