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事项信息表

来源: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2016-08-24 09:42:30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服务

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令第30号)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0号)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 (琼建招[2014]116号)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14]52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试行)(琼资管办[2015]2号)

办理主体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理资料

1、招标备案表、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文本电子版

2、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机关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投资项目提供)

3、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提供)

4、发改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招标事项核准表

5、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勘察)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控制条件证明材料(设计)

7、发改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附审核汇总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监理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函)(施工、监理)

9、施工图及依据施工图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监理)

10、发改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资金来源说明(企业投资项目提供)

11、招标公告文本或投标邀请书(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12、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盖公章)、澄清或修改补遗文件

13、文件出售登记表和投标报名登记表(邀请招标提供)

14、招标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合同及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师或建设工程类注册证书

15、造价咨询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省外企业提供海南分公司营业执照,代建批复文件和代建委托合同(代建项目提供)

16、外商独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投资项目提供)

17、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其他私营企业证明(私营投资项目提供)

18、建筑工程质监部门出具的续建质量意见或设计院出具的续建意见(停缓建处置项目提供)

19、原施工任务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原承包合同解除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停缓建处置项目提供)

20、确定中标人后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含评标报告、开标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

收费项目和依据

收费项目:1、招投标交易服务费;2、席位费

收费依据和标准:

1、琼价费管[2012]41

2、琼价审批[2013]564

法定期限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少于5日。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投标截止不少于20日。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4、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最迟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中心服务

承诺期限

1、项目进场交易:资料齐备的当场受理。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

3、招标文件提供网上下载不少于5日。

4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投标截止不少于20日。

5、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5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0898-66156039

服务流程图

见附件

< src="http://www.hkcein.com/userfiles/1%E7%BB%98%E5%9B%BE%E7%BB%98%E5%9B%BE1.jpg" alt="" width="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