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专家复查组和自治区住建厅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的复查和评审,现将8月 18日拟审批的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项目公示如下,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对所公示的企业有意见,请向我厅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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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度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名单(包括推荐为2016年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建设厅
2016年8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