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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6-09-10 10:01:0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辽建发〔2007〕86号)等规定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2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意见予以公示。

1、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23日。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或补正,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同时将陈述或补正材料提交至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资质管理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代理机构若要了解本企业资质审查的相关情况,可通过CA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在资质管理中,查询本次资质审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3、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新申请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情况表.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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