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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6-09-28 10:56:18

各会员单位、各工程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调整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总监代表(专监)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2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等岗位证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442号文件)要求监理行业和监理企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安排符合条件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住建厅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要求,提高现场工程监理质量与管理水平, 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决定开展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在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省内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员岗位工作满两年、年龄在62周岁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

1、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的人员。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贵州省人事厅认可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本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一)。 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贵州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汇总表(附件二) 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上报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gzjsjlxh@sina.com。各类证书原件,核验后退还。

3、由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组织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监理协会网站(www.gzjlxh.com)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业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公示期有异议的人员,由协会会同企业调查并据实妥善处理。

三、其他

1、各监理单位应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2、获得《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只能在申报单位任职,三年内一般不得变更。

3、各监理企业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要求,加强对申请人员报名条件的审核把关, 凡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停止企业申报权,取消个人申请资格。

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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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身份证号
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批准单位及聘任单位
累计从事监理或项目管理工作年限
取得《贵州省监理员   岗位证书》时间
主要监理工作业绩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1、 “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栏目填写的内容应与毕业证书相一致。
2、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时间”须填写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二:××(单位)贵州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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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贵州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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