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6〕3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6〕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资质申报工作。
一、2016年11月18日起,我省企业、中央在鄂企业申请部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等事项,以及申请部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等事项,均按照住建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二、网上申报资质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材料:
(一)企业所在市州住建部门关于企业申请资料一致性、完整性及真实性核查的证明文件。
(二)带有条形码的纸质申请表:企业通过住建部申报系统,在网上打印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叁份。申请表均应加盖申请企业的公章。
(三)企业申请资质所需的纸质申请资料及其电子扫描件或电子文档文件。
三、部批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网上申请、审查工作流程:
(一)申请企业通过住建部申报系统(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将申请材料按照规定形成申报材料数据包,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上传至省厅。
(二)企业申请资料上报住建部后,企业可登录住建部网站,查看住建部审查意见。需申诉的,企业通过住建部申报系统,将申诉材料按照规定形成申诉材料数据包,经申请企业所在地市州住建部门核验原件后,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上传至省厅报送。
四、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与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68873170。
附件: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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