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和招标文件》(2016年版)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0-27 10:31:17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需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发改法规〔2011〕3018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我厅组织行业有关专家,对原《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以下简称《2013版标准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

现将重新修编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6年版)(以下简称《2016版标准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2013版标准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同时废止。

各地各单位在使用《2016版标准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向我厅反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5360277。

附件:

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4.《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