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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公告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0-28 13:24:38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要求,我厅对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DB54/0015-2007)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4/0016-2007)组织开展了技术评估工作,并形成了结论(草案)。2016年8月8日,我厅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对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草案)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2016年8月 8日至2016年10月8日)未收到有关任何举报或反映情况。现将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公告如下:

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DB54/0015-2007)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4/0016-2007) 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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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