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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6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1-16 10:57:02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据《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方案》(黔建建通〔2016〕71号)、《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28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86号)、《贵州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2016年质量、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我厅定于第四季度开展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2016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时间及分组

1. 2016年12月18日前完成,具体督查及考核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督查组名单见《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86号)分组名单。

2.中铁五局、贵州建工集团、水电九局、七冶建设等四家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由厅建筑业管理处、省质安总站负责考核。

二、督查、考核内容

(一)督查内容:以《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方案》(黔建建通〔2016〕71号)、《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28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86号)等文件为主。

(二)考核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2、3、4、5。

三、督查、考核方式

(一)督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要求,原则上随机抽查1个县级主管部门、3个在建项目(考核市<州>主管部门的项目不再另外抽查),重点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学校、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贵阳市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二)考核方式:1.通过随机抽查项目佐证主管部门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的工作情况。2.考核中涉及事故、产值、信息等相关数据,由厅建筑业管理处年底统计的数据为准。3.听取市<州>主管部门汇报年度工作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结束后我厅将予以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禁止超标准接待和安排其他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各督查组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并全省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下发执法建议书,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整改。

(三)各督查组考核扣分时要注明扣分原因,考核结束后,由各组联络员在2日内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情况(考核评分表)反馈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四家大型企业要认真对照考核表尽快梳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目标任务考核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表

3.企业质量目标任务考核表

4.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表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及行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表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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