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9 文号:闽建办筑[2016]34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20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先行先试推进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19号)、《关于加快推进模板脚手架一体化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5〕27号),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鸿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10家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具备模板脚手架一体化条件,现予集中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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