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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建筑信息网 2016-12-06 11:07:18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要求,我厅已完成2016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因现有部分专业人员因工学矛盾原因未能及时参加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造成申报职称时在继续教育方面不能满足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拟晋升2016年度中、高级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14年度、201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2014年度、2015年度公需科目的补学培训安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安排,2014年度、2015年度的公需科目补学培训由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青海省广播电视大学承担,参加进行公需科目补学培训的单位和人员请与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青海省广播电视大学联系。

(二)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补学培训安排

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训内容为2014年度、2015年度建设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筑新材料、建筑新标准、新规范、建筑节能等内容,共48学时。

三、报名时间、地点

培训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28日开始报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开展培训,2014年度、2015年度继续教育补学培训工作将于12月12日前完成。

报名地点及培训地址: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青海省西宁市南川西路96号)。

联系电话: 0971—6256320 、6118652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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