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工〔2016〕19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闽建办建[2016]53号.doc
2016年12月7日
建设通查询
组合查询
查企业
查业绩
查人员
项目经理
查资质
查荣誉
查诚信
信用评价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