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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6年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2-13 10:59:44

吉建协[2016]5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我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以下简称“长白山杯”)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1、由申报工程的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初审同意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

2、该申报企业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且必须为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3、申报工程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竣工验收的工程,并在申报前已经备案投入使用。

4、以前申报未评选上的工程不再受理。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2、申报材料审查:2017年1月上旬;

3、复查时间:2017年1月中旬;

4、审定表彰:2017年3月中旬。

三、申报程序

由申报企业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申报到所在地市州建筑业协会,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对申报工程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各地区本年度不设建议推荐数量,请将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汇总后推荐到省建筑业协会。

四、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详见《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且必须为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书面资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应传输到指定邮箱;两种方式提交的材料内容应一致。

五、表彰奖励

1、由省建筑业协会向获奖企业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2、下发表彰决定,进行通报表彰;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管理栏目中予以展示;本次评审不收取费用,专家评审费由我协会承担。

4、在《吉林建筑业》刊物上予以宣传;

5、在荣获“长白山杯”奖工程中,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鲁班奖”工程及国家优质工程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永臣

联系电话:0431-82752560

电子邮箱:1409332052@qq.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903-2室。

附件:

1、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吉林省建设工程“长白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附件1评审办法.doc

附件2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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