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款专用凭证(以下简称专用凭证)换取工作,现将专用凭证换取新程序通知如下:
1.投标人持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或网银转账截图的复印件到相关业务部室盖章确认。不是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我中心一律不盖章确认。(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上须注明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人持经相关业务部室盖章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或网银转账截图的复印件到我中心大厅右侧的中国银行换取专用凭证。
3.投标人换取专用凭证后,将专用凭证中的第五联送还相关业务部室,以便我中心办理保证金的退还、划转工作。
4.完成以上事项,保证金缴纳完成。
2014年10月13日前汇入的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原有程序执行,2014年10月13日起汇入的保证金按上述新流程执行。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