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评价专家库,切实保证评价活动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进行,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冀建质【2014】36号)要求,经公开征聘,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现对拟聘专家(19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在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同时,为积极探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新方法,实现政府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评价专家同时被聘为社会质量监督员。其职责为:
1. 在与各项目参建单位不存在利益纠纷关系的前提下,随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各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及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或提出疑问。
2.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3.参加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观摩会、座谈会及监督检查活动。
联系人:吕华 3627275
附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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