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在我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7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联系电话:010-59958817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1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有效期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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