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领取2016年第三十二批、第三十三批、第三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公告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2-19 09:33:34

鄂建注函〔2016〕9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第三十二批一级建造师黄志清等16人、第三十三批一级建造师程琳等171人、第三十五批一级建造师匡丕桩等248人准予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造师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各市、州企业在市、州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楼1303室)。

二、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

三、集中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1、2016年第三十二批一级建造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xls

2、2016年第三十三批一级建造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xls

3、2016年第三十五批一级建造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12月1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