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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班(八期)学员须知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建设培训与职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12-20 09:40:46

一、学员须按时出席《课程表》(上课时另发)规定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非特殊原因,学员不得离开课堂。

二、学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培训,以备会务人员查验。本次培训班考勤采用上下午签到及开卷考试方式进行,缺勤达到二次或试卷成绩不及格则评为继续教育不合格;严禁冒名顶替或冒名签到参加培训,一经发现,一律评为继续教育不合格。

三、教室是公共场所,请各位学员注意仪容仪表,文明举止。严禁在课堂内吸烟,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学员要自觉维护课堂的正常秩序,在课堂内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说笑,并尽量减少课间走动。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者将被责令离开课堂。

四、上课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五、尚未交继续教育证书或照片的学员请在上课时交齐。

六、课程表安排如下:

上课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教师



12月22日

全天

2013年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纪扣宝



12月23日

上午

李裕河



下午



考  试

时间16:30-18:00


附件下载: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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