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启动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新增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同时已确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
2.为便于网络化管理,对2016年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跨转为2017年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也应当按要求申请。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http://218.69.33.129/TJJW_K03/login/index.aspx)点击左侧“申报”按钮后,按系统要求提交项目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邮箱:tjszdjsxm@126.com)。
市 建 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4日
(联系人:市建委 张曙光;联系电话:28468173)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罗诚;联系电话:23142141)
(联系人:系统技术支持 李冠初;联系电话:1382037542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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