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提高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昆山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继续开展昆山市“琼花杯”优质工程奖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模及有关要求
1、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其以上。
2、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
3、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对影响面大、纪念意义强、风格独特、设计新颖的个别工程,建筑面积应500平方米(含)以上。
4、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其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上。
5、城市标志性纪念性构筑物:单项工程合同额应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竣工造价应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竣工工作量应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7、申报工程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获得昆山市优质结构的工程;申报截止期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不得申报。
8、申报材料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填写;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申报,在评定结果公示期内进行,网上公示期限为10天。
9、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且建筑节能达标。
10、其他事项请参照《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琼花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执行。
二、申报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三、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昆山市黑龙江南路289号二楼
联系人:张毅、沈任
联系电话:0512-57757233
昆山市建筑行业协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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