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和延续注册贴条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2-23 11:44:46

各相关单位、注册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2016年第13批初始注册证书和第14批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相关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单到贵阳市遵义路282号(原展览馆)贵州省公共服务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A2区贵州省住建厅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851—86987045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2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