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动态考核的相关规定及开展动态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从2017年1月3日起,开始进行2016年度动态考核结论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内容
1、施工单位2016年度资质动态考核结论;
2、项目经理2016年度考核结论;
3、监理单位2016年度资质动态考核结论。
二、注意事项
1、备案要求及需准备的相关资料均没有任何变化,各单位认真准备按正常流程办理即可。
2、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考核结论的使用。已在我办备案的2015年度考核结论可延用至2017年3月31日。4月1日起,以2016年度考核结论为准。
3、监理单位考核结论的使用。已在我办备案的2015年度考核结论可延用至2017年6月30日。7月1日起,以2016年度考核结论为准。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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