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6年度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鹰潭市建设局 2016-12-30 15:04:19

各县(市)建设局、月湖区村镇建设规划局、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城乡建设规划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房管局、信江新区建设房管局、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部署和《江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决定自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0日开展全市2016年四季度在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项目为检查重点。

二、检查重点

(一)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授权书、承包收签署情况;

2.施工单位依法组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3.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4.2016年三季度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市场行为方面:

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五方责任主体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质量承诺书签订情况;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方面:

1.监理专项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是否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方案的审查情况;

(3)进场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4)见证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主体结构自测情况;

(5)是否严格按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情况;

(6)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1)工程实体施工的质量情况;

(2)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受力钢筋位置、间距、数量及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等自测落实情况,检测机构的检测情况;

(3)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见证送检资料;

(4)现场随机抽查钢筋直径(重量偏差检测)、混凝土外观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

(5)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情况,主体结构随层自测情况;

(6)施工单位开工前按有关要求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方案和措施情况;

(7)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控制屋面、外墙面及卫生间渗漏、楼板和内外墙面裂缝、水电、保温节能等使用功能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

3.防水专项检查

(1)防水材料进货验收、检验及相关台帐记录;

(2)是否有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水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4)现场防水施工质量情况,是否按照方案施工;

(5)对防水材料由检查组人员进行现场取样送检;

(6)防水施工隐蔽是否进行了验收,验收是否规范。

(四)施工安全方面:

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赣建安〔2016〕8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建设工程施工较大事故的通报》(赣安办明电〔2016〕16号)、《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鹰消委字〔2016〕16号)等文件精神。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突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检查、验收、实施及监测等情况。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论证、修改、审核、审批等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的领导带班、现场值班、跟踪旁站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措施和制度情况;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

(3)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3.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环境卫生、材料文明堆放、食堂饮食卫生等情况;

(2)扬尘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冲洗平台的设置和使用,主要道路的硬化,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消防措施的落实、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动火手续的审批、临时住房用电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等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安拆(拆除)告知、使用登记等情况;

(2)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拆除)方案、安拆(拆除)预案、使用应急预案等编制、实施情况;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检测、监测、维护保养等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编制、“三相五线制”落实、“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落实等情况;

(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的防护,钢卸料平台拉结点、钢丝绳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设置,脚手架的封闭、拉结点的保全等情况;

(3)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的搭设,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等情况。

(4)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跟踪及服务和实验室进行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比对试验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两随机一公开”等方式,通过查关键岗位人员、查资料、查现场等相结合方式,对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对县(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前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县(市、区)在市建设局抽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检查。

五、检查用表

1.在建项目检查统一使用《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2.各项目使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服务平台”情况。

3.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使用《鹰潭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表》。

4.上述检查用表可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yingtanjs.gov.cn/wsbs/bgxz/)。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督促当地所有在建工程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全面对照自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在检查结束后10天内将检查情况及所有相关台账报送检查组(邮箱yt6272325@163.com)。

2.精心准备,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受检工程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人员资料和设备及备检台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相关负责人应到岗到位。并按要求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自检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备检查。

3.强化查处,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并上网通报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好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4.确保实效,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在建工程各方参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有关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和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对违反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对于作出整改意见的单位要限期做好整改,整改回复必须加盖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公章,汇总后上报检查小组。对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5.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检查结束后,各有关科室及相关单位应认真汇总检查相关材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针对共性及个性问题分别进行分析,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创新举措,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夯实基础,更好地规范完善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8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