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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30 15:36: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省“两会”也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加强事故防范,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关于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监察。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做好煤矿企业停产检修和恢复生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非煤矿山,要继续加强露天矿山、地下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坚持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强非煤矿山边坡、运输和火工品管理。

(二)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尤其是唐山市丰润区“12·24”和“12·26”两起非法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民爆器材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防冻裂、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实施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引发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依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狠抓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动态监控。要对经营单位的产品储存能力、运输配送能力、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做出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燃放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效维护燃放秩序。

(三)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措施。重点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设、农业、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要以防范冰雪寒冷天气翻车、撞车、追尾和酒后驾车等事故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限、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高度重视地铁运营安全和轨道建设安全监管工作,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监控,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严密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以防范火灾、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单位,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制度,制订妥善可行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学校、商场、集贸市场以及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严防火灾事故。进一步深化地下空间专项检查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安全值守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安全验收,全力做好节后复产安全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元旦、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于每个值班日17点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报表传真至市安监局值班室。联系电话:3650565(含传真),请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元旦、春节假期结束后次日17时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联 系 人:董卫兵

联系电话:3655336(含传真)

邮箱:qhd3k@163.com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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