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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安委办〔2016〕28号和沧安办明传〔2016〕94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01-03 13:34:54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安委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建安委办〔2016〕28号)和(沧安办明传〔2016〕94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市住建局《沧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工作部署,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设备、应急物资的配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得到及时、有力、有效的处置。

附件:沧住建安[2016]7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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