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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17-01-04 15:00:39

明建审批〔2017〕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许函〔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闽建办许函〔2016〕14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许函〔2016〕14号.pdf

建市办[2016]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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